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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百五十四章 巧的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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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刑部的時候,刑部尚書左慶元也正巧在處理卷宗,見白一弦來了,急忙笑著命人看茶,然後詢問白一弦來此可是有事?

白一弦笑道:“倒是無事,隻是想著已經許久未曾來看過左大人,今日正好送卷宗,我便過來走動走動,以免生疏了。不想倒是打擾了大人辦公。”

左慶元倒是很高興,笑道:“哪裡哪裡,左右也快放衙了,公務也處理的差不多了。白大人還能想著老夫,前來走動走動,是最好不過了。”

白一弦和左慶元隨意客氣了幾句,然後左慶元說道:“白大人稍作,我將這卷案宗看完。”

白一弦說道:“左大人但忙無妨。”

白一弦來此,其實也有一點事情想要詢問左慶元,見他忙碌,也不著急,隻坐下那裡等待,打算等他忙完再問不遲。

左慶元很快將卷宗看完,批示了之後,便將其合上,放在了一邊,抬頭準備與白一弦說話。

也是巧合,此時正好吹過一陣過堂風,將那捲宗吹落在了地上,吹到了白一弦的腳邊。

言風彎腰將那被風吹開的卷宗撿起,要合上的時候卻無意中瞥到了裡麵的人名。

言風不由微微一愣,捧著那捲宗站在那裡停了那麼一會兒。

白一弦注意到了,奇怪的看了言風一眼。言風也反應過來,順手合上卷宗,走上前遞還給了左慶元。

左慶元一邊命人進來,準備將卷宗搬走,一邊笑著衝白一弦說道:“本官聽太子殿下說,白大人近來身體不適。

本官本想著去看望一番,卻被殿下阻了。不知現在可有好些了?”

白一弦笑道:“倒是無妨,太子殿下實在太過抬愛,讓下官汗顏的很。令下官敢不兢兢業業?以免辜負了太子殿下的抬愛和厚望。”

左慶元說道:“白大人和太子之間的感情,倒是令人十分羨慕。”

此時來了一名小吏,左慶元讓他將卷宗搬出去,又交代了他一些話。

白一弦趁左慶元和小吏說話的空,轉頭低聲問言風,方纔發生了什麼事,在那捲宗上發現了什麼,可是有什麼不妥。

言風低聲說道:“公子可還記得,屬下之前說過,要找一些江湖上信得過的朋友,來做公子和白府的護衛嗎?”

白一弦點了點頭:“記得。”

言風說道:“這卷宗上的名字,與我那朋友的名字一樣,所以我便特意看了看。”

白一弦問道:“一樣?”

言風點了點頭:“或許隻是重名也未可知。說來也怪,以前一直冇聯絡上他,後來經過天下盟一事,公子寫了那些奇書,引發江湖動亂,很多久不出世的老怪都出來了。

事畢之後,我便聯絡上了他,他也答應了會過來,按理這麼許久,應該到了,可他至今未到。也不知道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情耽擱了。”

白一弦問道:“那他可有再聯絡你嗎?”

言風搖了搖頭:“冇有。”

白一弦覺得事情有些巧合:“你朋友的名字與卷宗上人犯的名字重名,而你的朋友卻又至今未到,也冇有再聯絡你。”

那小吏抱著卷宗正往外走,白一弦看了看他懷中的卷宗,說道:“說不定還真出了事也未可知。”

言風有些遲疑,說道:“這……不能吧。他武功雖然不及我,但也是江湖上數得著的高手。”

白一弦說道:“武功再高,也怕被人算計。武功再高,犯了案子,律法也不會饒了他。”

言風冇有說話,白一弦問道:“你那朋友叫什麼?”

言風說道:“流炢”

白一弦說道:“流炢?這名字如此少見,重名的大約也少,那應該**不離十了。”

左慶元吩咐完小吏之後,便一直看著白一弦和言風在那低聲說話,並未出聲打擾。

白一弦的品級雖然比他低的多,但就憑他與太子交好這一點,日後必然貴不可言。他能與自己常有往來,左慶元也是十分樂見於此的。

白一弦開口喊住那小吏:“等一等。”

那小吏抱著卷宗,看看白一弦,又回頭看看左慶元。

左慶元示意他稍等,然後轉頭看著白一弦問道:“怎麼?白大人可是有什麼事?”

白一弦說道:“說來也是巧合,原本無事的,方纔那陣過堂風,倒是吹出一樁事。”

左慶元也聰明,笑問道:“可是跟那捲宗有關?”

白一弦說道:“那捲宗上的人犯名字為流炢,恰好,我這護衛有個朋友,也叫流炢。不知是否為同一人。

下官覺得有些巧合,便鬥膽問一下左大人,這人犯流炢的情況。”

左慶元聞言,眉頭微微一皺,伸手招了那小吏過來,從他懷中抱著的一摞卷宗中取過最上麵的一份,然後揮揮手讓他將其他的抱走了。

左慶元隨手又翻看了一下卷宗,說道:“凶手乃是淮南人氏,是個武林中人,常在江湖走動,居無定所。

此番牽扯的乃是一樁滅門慘案。人犯在行凶現場,被人當場抓獲,當時人犯的手中還持有凶器。

除此之外,還有為數不少的人,看到了案發時,他在案發現場出現。此案乃是屬於人證物證具在。

之前是有下麵的人審理,隻是雖然人證物證具在,人犯卻拒不認罪。此人也真乃一條漢子,動用了大刑罰,也不招供。

喏,案宗在此,白大人可自行檢視一番。”

左慶元一邊將案宗遞給了白一弦,一邊簡單的解釋了一下。

白一弦一邊聽左慶元說明情況,一邊快速的將案宗翻看了一下。

事發時多人看到流炢出現在案發現場,手上還拿著凶器,地上被殺的人是剛剛死亡。顯然是人犯殺人之後還冇來得及逃走便被人發現。

而除了他之外,在現場並未發現任何人的蹤跡。所以看上去,流炢便是凶手。

燕朝律法之中,像是這種表麵上看,人證物證俱全,但人犯死不認罪的情況,是可以直接量刑的。

隻是,未免冤獄的發生,案犯本身不招供,也就冇有畫押罪狀,地方上可酌情判刑。

隻是這種罪,顯然是死罪,因此要上報刑部。隻要刑部的人查閱之後覺得冇有問題,審批之後方可行刑。

因為一些原因,流炢便被直接押到了刑部這邊,之前是由刑部的官員複審的。

隻是,雖然來了刑部,也同樣上了大刑,但流炢依舊拒不認罪。

刑部的官員經過多方查證,認定人證物證俱全,此案完全可以被判為鐵案,於是便直接判了死刑結案。

判刑之後,這種重大案件,便交由了尚書大人親自審閱批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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